叉車維修定額可分為預防性維修制,保養、修理定額,叉車修理計劃三個部分。
一、 預防性維修制。預防性維修制是有效地運用叉車的基礎。這種維修制度是由一些相互系的章程和規范組成。它所規定的保養和修理,是有計劃進行的,是在叉車還能夠防止意外故障的時候,就進行的修理工作。如果是當叉車發生故障或性能降低到合格水平以下時,所進行的非計劃性修理(稱為事后修理或故障修理),那么往往可能有技術所致的頻繁的意外故障,這將導致長時間的停機,給生產造成較大的損失,也會給修理工作增加額外的困難和費用消耗。因此事后修理和事后保養的方法現不能采用。每班的日常保養,于班前由該班操作工人進行,其基本任務是:整機或每個部件的外部檢查,以保證該班工作期間不發生故障。加注燃料和潤滑材料以及電解液、冷卻水和制動液等。做好了日常保養,就基本能滿足工作過程中的安全技術要求。預防性維修制還根據作業量和運行時間的不同,規定了兩種定期保養:一級保養(一保)和二級保養(二保)。定期保養的目的是:在兩次相鄰的定期保養之間,保持額定工作能力狀態。修理是清除操作過程中由于零件表面磨損、零件變形、配合破壞等原因所致故障的全部技術過程。根據工作量可分項修和大修。項修是根據叉車的實際技術狀態,確保工作能力所進行的針對性修理。項修進行更換與恢復個別配件,并進行調整。大修是修復機件的損傷和恢復其額定工作能力。大修進行更換或修復主要件在內的任何一個部件,并進行其調整,以修復機件的損傷和恢復其使用壽命。
二、 按叉車保養與維修之間的持續工作時間確定定額,及時地執行預防性維修制度的全部預防措施(即日常保養、一保、二保、項修和大修)。叉車只有在進行過規定的保養和修理后才能重新使用。在制定預防性維修定額時,必須注意到叉車使用的頻繁程度。因為由于叉車作業量不同,呈現輕重不等的損耗,損耗的修復關系著不同預防工作量,所以保養和修理間隔時間,應該保障特別是年作業量高的叉車處于額定工作能力狀態。叉車保養與修理間隔時間表如下:
| 名稱: | 保養 | 保養 | 維修 | 維修 | ||
| 一級保養 | 二級保養 | 項修 | 大修 | |||
| 天 | 天 | 月 | (kt) | 年 | (kt) | |
| 蓄電池(電瓶)叉車 | 15 | 90 | 9 | 15 | 3 | 60 |
| 內燃叉車 | 15 | 90 | 9 | 36 | 3 | 140 |
叉車在保養之間的工作持續時間(保養期)的特點和作業強度無關,完成一定的作業量(>kt)或經過一定的運行時間(月或年)后,叉車即進行項修和大修。叉車保養與修理的時間定額見下表。
| 名稱 | 保養 | 修理 | ||
| 一級保養 | 二級保養 | 項修 | 大修 | |
| 蓄電池(電瓶)叉車 | 3 | 8 | 32 | 112 |
| 內燃叉車 | 3 | 16 | 32 | 128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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